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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光发展:蓝光发展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059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788(20 蓝光 04)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85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
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
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本次重大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近期,由于公司出现的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
 方向公司提起了诉讼,本次新增诉讼涉案金额合计 1.85 亿元,案件的具体情况详
 见附表。
       (二)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鉴于
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
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对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30 日
                                                        附表:蓝光发展重大诉讼基本情况表
                                                                                                  收到起诉状   涉案金额
序号        原告               被告              事由                 诉讼请求内容                                        受理法院   案件进展情况
                                                                                                    的时间     (万元)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
                                                            汇票票面金额 20800739.65 元及相
                        成都合源商贸有限责
                                                            应利息;                                                      成都市锦
       仟金顶网络科技   任公司、四川蓝光发展   票据付款请
 1                                                          2、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       2022.07.21    2080.07   江区人民    一审待开庭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和   示权纠纷
                                                            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
                        骏投资有限公司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
                                                            承担。
                                                            1、请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合同
                                                            关系。
                        新乡市唐普锦鸿房地                  2、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                78100423.28 元;                                              河南省原
       中浩建设股份有                          建设工程施
 2                      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                  3.请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从          2022.07.26    8051.69   阳县人民    一审待开庭
       限公司                                  工合同纠纷
                        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全部工                             法院
                        有限公司                            程款之日止的工程款利息约
                                                            2416460.00 元。
                                                            (以上合计约 80516883.28 元)
                                                            1、判令被告一成都淦升商贸有限责
                                                            任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暂
                                                            计约为 2270.43 万元;
                        成都淦升商贸有限责                                                                                成都市金
       广州尚安家居系                          买卖合同纠   2、判令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
 3                      任公司、四川蓝光发展                                                      2022.07.12    2270.43   牛区人民    一审已开庭
       统集成有限公司                              纷       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
                                                            任;
                                                            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用。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工程款
                                                       7667574.10 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472792.65 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返还质保金
                     陕西基煜实业有限公
                                                       866782.59 元及利息 834.28 元;
                     司;西安蓝光美都企业
                                                       3、依法确认原告就案涉西安蓝光长
    陕西隆岳地基基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                                                                         西安市临
4                                           合同纠纷   岛国际社区项目工程享有优先受偿      2022.04.27   1100.80              一审已开庭
    础工程有限公司   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                                                                           潼区法院
                                                       权;
                     限公司;西安熠坤置业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
                     有限公司
                                                       被告四对上述款项承担共同还款责
                                                       任;
                                                       5、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
                                                       承担。
                                                       1、请判令被告四川省晶焱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金堂分公司及被告四川省
                                                       晶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
                     四川省晶焱建设工程
                                                       告货款 11090224.25 元及逾期付款损
                     有限公司金堂分公司、                                                                         四川省金
    四川兴宏洲混泥                        买卖合同纠   失 1458672.18 元;
5                    四川省晶焱建设工程                                                    2022.07.12   1254.89   堂县人民   一审已开庭
    土有限公司                                纷       2.请判令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
                     有限公司、成都金堂蓝                                                                           法院
                                                       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
                     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上述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承担连带
                                                       责任;
                                                       3.本案诉讼费等由三被告承担。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
                                                                                                                                院已做出民事判决: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工                                        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
                                                         程款 36987689.69 元及逾期付款的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被告一:武汉名流时代                利息损失,本息合计 37678244.79 元;                                     支付工程款项
                     置业有限公司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                                        26242754.15 元及利
                                                                                                                     武汉市硚
    青岛建设集团股   被告二:武汉市炀玖商   建设工程施   上述欠付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                                         息;原告在被告一下
6                                                                                             2022.05.20   3767.82   口区人民
    份有限公司       贸有限公司             工合同纠纷   偿责任;                                                                欠的25671201.11 元
                                                                                                                       法院
                     被告三:四川蓝光和骏                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涉案工程享                                        的工程价款范围内对
                     实业有限公司                        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
                                                         4、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由                                        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
                                                         被告承担。                                                             权;驳回原告其他诉
                                                                                                                                讼请求。
                                                                                                                                公司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