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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利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4-20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2-016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
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概述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简
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
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
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执行《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布了《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
则实施问答》。其中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提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
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
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
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
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
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
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
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
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B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C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
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预计负债”评估包含
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
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
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
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7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人民币元
按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1,866,843.59
2021 年 1 月 1 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1,866,843.59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
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


                               2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
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
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
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
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使用权资产                     1,866,843.59         2,647,521.08
租赁负债                       1,038,518.67         1,722,863.01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8,324.92           924,658.07
    (4)2021 年 1 月 1 日前的会计政策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
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
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
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
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
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
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
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
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
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
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


                               3
分配。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
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
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
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
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
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
金额。
    2、执行《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本公司于 2021 年执行该实施问答,并对 2020 年比较报表进行调
整。执行该实施问答对 2020 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            对 2020 年度合并报表的影响金额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 1,625,846,099.15 17,224,617.10 1,643,070,716.25
销售费用   129,919,751.91 -17,224,617.10      112,695,134.81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一)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规定,公司拟对计量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
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
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4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目前将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
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计提比例
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15
3-4 年                                            30
4-5 年                                            30
5 年以上                                           5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
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不断改造升级、客户风险管理措施进
一步提升,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款项的构成及风险性,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经过综
合评估,公司认为 1-2 年以内应收款项产生信用损失风险的概率较低。
    (2)由于以上会计估计政策制定的时间较长,对于账龄较长的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已不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目前
采取的措施是,根据客观证据对该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以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不
能及时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应收款项账龄组合中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重新核
定。
    2、本次会计变更内容
    变更后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
1-2 年                                         10
2-3 年                                         20


                              5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3、本次会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
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余额
为基础进行测算,2021 年因以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增加计提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4.34 万元,减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46
万元,共计增加计提坏账准备 69.88 万元,减少利润 69.88 万元。
    (3)假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
利润总额、净资产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利润总额增加(减少为"-")             -69.88     151.86     106.27
净资产增加(减少为"-")               -69.88     151.86     106.27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此次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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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
更真实、合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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