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11-16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17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将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
通知送达各董事。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部六
位董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马继红先生任公司
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对聘任马继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马继红先生简历
马继红先生,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营销总监、国内销售总部部长。历任河南轮胎厂动力分厂副厂
长、厂长,本公司经营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副总工程师、营销副总监。
二、审议《关于公司预估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 2013 年与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王锋、武文奎回避表决。
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 2013 年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
玉力回避表决。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临 2012—018 公告。
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提议定
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上午 8:30 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2 年 12 月 4 日上午 8:30
3、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 48 号 本公司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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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预估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第 1 项、第 2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 3 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2 年 11 月 29 日
2、凡 2012 年 11 月 2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其他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2 年 11 月 30 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 48 号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会期预计半天。
(二)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证出席会议。
(三)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 48 号
2、邮政码编:454003
3、电话:0391-3999081 传真:0391-3999080
4、联系人:韩法强 李鸿
六、备查文件: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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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为出席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
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
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预估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
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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