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2-04
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2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 年 12 月 4 日上午 8:30
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第一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23,158,59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2.8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锋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会计
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123,158,5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123,158,5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关于公司预估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与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回避表决。
赞成 23,158,5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赞成 105,975,7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宝、郑阳超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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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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