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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神股份:关于有关报道的澄清公告2014-01-07  

						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0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媒体质疑公司关联交易数据错误、公司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拆借资
金支付利息过高、公司向大股东预付货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的问题。
    ●经审计机构和本公司核实,公司对相关媒体的质疑进行澄清。
    一、报道情况
    2014 年 1 月 4 日,某媒体刊登了题为《风神股份关联交易乱象丛生 销售额
半年大于全年》的报道,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质疑公司 2012 年关联交易数据错误
     2012 年上半年公司对关联方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
林轮胎”)的销售额为 2204.5 万元,2012 年报显示,全年对桂林轮胎的销售额共
计 1884.4 万元,比 2012 年上半年的数据少了 320.1 万元。
    (二)质疑公司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支付利息过高
    在 2011 年到 2012 年间以 6.56%的利率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累计拆借了 2
亿元资金,2012 年支付利息 1086 万元。
    (三)质疑公司向大股东预付货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
     公司对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胶公司”,前身为中国化工橡胶
总公司)预付账款 2011 年度累计发生额为 10.72 亿元,2012 年度累计发生额为
8.52 亿元。公司向大股东采购合成橡胶,付出大额预付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
本。
    二、澄清声明
    经审计机构和本公司核实,现对相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桂林轮胎关联交易数据
    2012 年半年报(未经审计)披露的公司向关联方桂林轮胎销售轮胎关联交易
金额为 2204.5 万元,该金额为含增值税的金额。2012 年下半年公司向桂林轮胎
销售轮胎关联交易金额为 2573 元(含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 2012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要求关联交易金额按照不含税列示。因此 2012 年年报披
露的公司与桂林轮胎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884.4 万元,是全年合计不含增值税的金
额。这是公司 2012 年报显示全年对桂林轮胎的销售额比上半年少了 320.1 万元的
原因。
    2012 年公司与桂林轮胎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下表:
           期间        销售额 (含税,万元)    销售收入(不含税,万元)
   2012 年 1-6 月份                  2,204.46                   1,884.15
   2012 年 7-12 月份                    0.26                        0.22
   2012 年合计                       2,204.72                   1,884.37

    因此,公司不存在 2012 年全年对桂林轮胎的销售额小于 2012 年上半年销售
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情况
    1.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先均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2.公司 2011 年、2012 年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2 亿元(其中第二笔贷款提
前偿还)的贷款利率按照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6.56%执行。
    因此,公司不存在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支付利息过高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向橡胶公司预付货款情况
    1.公司与橡胶公司签署《合成橡胶购销战略合作协议》,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2.公司不存在向橡胶公司预付货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的情况。国内合
成橡胶主要供应商为中石油和中石化,按照合成橡胶供应商要求,公司即使自行
采购合成橡胶也需要采用预付款后提货的采购方式。
    公司采购合成橡胶时,首先将采购款项支付给橡胶公司,公司会计处理通过
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橡胶公司在收到公司支付的合成橡胶货款后,在 2 日内
安排发货。因货到发票未到,公司收到合成橡胶后暂估入库不冲减预付账款。2011
年度公司累计向橡胶公司支付货款 10.72 亿元,2012 年度累计向橡胶公司支付货
款 8.52 亿元,主要是公司当期通过橡胶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金额较大并均通过该科
目核算。橡胶公司每月将上月采购汇总核对后对公司开具上月采购发票,公司收
到发票后冲减预付账款科目,2011 年、2012 年期末均有预付账款余额。
    因此,公司不存在向橡胶公司预付货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感谢广大媒体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监
督公司规范经营,多提宝贵意见。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
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