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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神股份:关于预估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4-29  

						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12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估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
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
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方式,
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公司委托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
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土地、房屋等设施,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正常进行。
    2、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职工提供综合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公
司管理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中,公
司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现将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14 年关联交易预估情况
                                           2014 年预估交易 2013 年 实 际 交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金额(元)           易金额(元)
中国化工集团 公 司 控 股 股
                              支付担保费        8,000,000.00       2,451,632.61
公司           东的母公司
中国化工橡胶 公 司 控 股 股 购买合成橡
                                            1,360, 000,000.00    550,295,378.42
有限公司       东             胶
中车(北京) 同 一 实 际 控 销售轮胎           30,000,000.00       2,097,687.18
                                    1
汽修连锁有限 制人
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直属的中国蓝星(集团)总
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原化工部直属企业重组基础上新设立的国
有大型企业集团,于 2004 年 5 月 9 日挂牌运营,隶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注册资
金 923,439.7 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建新。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化工原料、
化工产品、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
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
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
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
     (2)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9 月,
是原化工部直接管理的五大公司之一。2004 年 5 月,划归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管理,
成为其全资专业化公司。2008 年 9 月,公司名称由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变更为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2013 年 3 月,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完成改制,更名为中国化
工橡胶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公司注册资
本金 16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冯益民,公司主要从事轮胎、橡胶、乳胶及相关产品
的研制、开发和生产经营业务。
     (3)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
     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满志国,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27 号。公司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小型汽车
维修);货物进出口;汽车装饰;汽车清洗服务;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润滑脂、
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钢材;保险兼业
代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2)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3)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与公司是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
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
     有关担保费的计算采用以下方法:
     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时间(年)×年基础担保费率×费率系数。其中,
年基础担保费率为 5.5‰,费率系数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的担保费收取办法确定。
     2、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为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采取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模
式,由其统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产品价格随市场调整,以供应商揭牌价格为基
础,原则上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开给公司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供应商开票价格。
                                    2
    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在采购揭牌价格基础上取得的优惠,由双方平均共同
分享,并在当月结算价格中予以兑现,计算公式为:X=A-0.5×(A-B),其中 A
价格是供应商与公司的结算价格,B 为集中采购价格,X 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
司与公司的结算价格。
    3、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销售公司的轮胎产品,产品
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五)此项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
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集中
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委托中车(北
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
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各方就经常性关联
交易将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表
                                       2014 年度预计交 2013 年实际交易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易金额(元)      金额(元)
河南轮胎集团
               其他       出租房屋             45,432.00        45,432.00
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轮胎集团              租赁土地、房
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屋,综合服务     10,000,000.00     6,763,483.48
                          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7 年,其前身为河南轮胎厂。公司注册
资本金 32,007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玉力,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
产;轮胎,合成纤维制品,橡胶制品,水泥的销售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郑玉力为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三)履约能力分析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
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根据生产需要,在平等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
                                   3
责任公司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等设施。
    2、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职工提单身宿舍、职工食堂、生产区医
疗保健等综合管理服务,综合服务费按市场价格收取。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土地、房屋等设施,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正常进行,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职工提供综合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
管理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保障员工福利,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
与员工生活和谐发展。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各方就经常性关联
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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