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1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 更正,并对 2012 年度及以前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1、公司三包返利存在跨期结算现象,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确认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2 年度部分收入的确认未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条件。 二、具体会计处理 (一)2012 年度以前会计差错追溯调整 公司对三包返利存在的跨期结算差错追溯重述到 2012 年度以前。 1、调整 2012 年度前返利,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30,152,716.00 元,相应冲减 营业税金及附加 615,115.41 元; 2、调整 2012 年度前少确认销售费用 9,800,298.00 元; 3、上述调整导致冲减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1,352,369.27 元,冲减所得税费用 5,697,829.40 元。 上述调整累计调减 2012 年期初留存收益 32,287,699.92 元,其中:盈余公积 3,228,769.99 元,未分配利润 29,058,929.93 元。 (二)2012 年度会计差错追溯调整 1、2012 年度部分收入确认未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减少主营业务收入 127,868,196.02 元,相应减少主营业务成本 103,434,403.91 元; 2、调整 2012 年度前三包返利跨期现象,增加 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1,118,482.05 元,减少 2012 年度销售费用 9,800,298.00 元; 3、上述调整相应冲减 2012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 2,071,289.37 元,冲减应收 账款减值损失 3,726,304.82 元,增加所得税费用 342,387.32 元。 上述调整调增 2012 年度留存收益 1,940,194.81 元,其中:盈余公积 194,019.48 元,未分配利润 1,746,175.33 元。 三、上述会计差错调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 981,505,979.44 -164,210,462.42 817,295,517.02 存货 824,629,540.01 103,434,403.91 928,063,943.92 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865,742.74 -761,801.12 49,103,941.62 资产总额 6,964,693,246.83 -61,537,859.63 6,903,155,387.20 应交税费 55,105,427.68 -31,190,354.52 23,915,073.16 负债总额 4,728,963,722.95 -31,190,354.52 4,697,773,368.43 盈余公积 156,799,599.53 -3,034,750.51 153,764,849.02 未分配利润 896,980,254.93 -27,312,754.60 869,667,500.33 所有者权益总额 2,235,729,523.88 -30,347,505.11 2,205,382,018.77 (二)对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2012 年度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8,935,208,243.87 -116,749,713.97 8,818,458,529.90 主营业务成本 7,271,845,419.04 -103,434,403.91 7,168,411,015.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91,929,156.98 -2,071,289.37 89,857,867.61 销售费用 465,293,998.62 -9,800,298.00 455,493,700.62 资产减值损失 77,931,612.77 -3,726,304.82 74,205,307.95 所得税费用 50,638,056.23 342,387.32 50,980,443.55 净利润 272,955,719.80 1,940,194.81 274,895,914.61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 为,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上述会计差错的更正是谨慎恰当的,有 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 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调整更正未损 害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过程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 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现任审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 (二)公司五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