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22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6 月 27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公司独立董事肖志兴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公司监事马保群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和会计审 计机构代表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9,703,30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股) 178,450,91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股) 11,252,39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7.5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序号 内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2013 年度 1 董事会工作 179,098,311 94.41 5,759,454 3.04 4,845,543 2.55 是 报告 2 2013 年度 179,088,511 94.40 5,759,454 3.04 4,855,343 2.56 是 1 监事会工作 报告 2013 年年 3 度报告及其 179,088,511 94.40 5,659,454 2.98 4,955,343 2.62 是 摘要 2013 年度 4 财务决算报 179,088,511 94.40 5,651,454 2.98 4,963,343 2.62 是 告 2013 年度 5 利润分配预 178,637,111 94.17 10,839,390 5.71 226,807 0.12 是 案 关于公司预 估 2014 年 6 19,446,363 64.69 5,932,855 19.74 4,681,942 15.57 是 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 7 179,104,911 94.41 5,585,554 2.94 5,012,843 2.65 是 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 司 2014 年 度会计审计 8 179,100,111 94.41 5,585,554 2.94 5,017,643 2.65 是 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关于修改 9 《公司章 179,102,111 94.41 5,585,554 2.94 5,015,643 2.65 是 程》的议案 上述第五项议案《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2 持股 1%以 1,812,104 14.07 10,839,390 84.17 226,807 1.76 下 持股 1%以 1,702,870 17.27 8,056,677 81.71 100,000 1.02 下且持股 市值 50 万 元以上(含 50 万) 持股 1%以 109,234 3.62 2,782,713 92.18 126,807 4.20 下且持股 市值 50 万 元以下 持股 1%-5% 17,182,859 100.00 0 0.00 0 0.00 (含 1%) 持股 5%以 159,642,148 100.00 0 0.00 0 0.00 上(含 5%) 上述第六项议案《关于公司预估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方回 避表决。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159,642,148 股 股份,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上述第九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 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宝、吴俊霞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