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风神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六届董事 会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根据候选人的个人 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现象。 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范仁德、肖志兴、薛 爽 2014 年 12 月 1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