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一)2015-04-21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15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
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
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
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
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
按照本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 年1 月26 日起陆续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第9 号、第30 号、第33 号、第37 号、第39 号、第40 号、
第41 号共八项准则和2014 年7 月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原有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更改,并相应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涉及的相关财务报
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金额 余额
递延收益 37,412,142.72 37,412,142.72
其他非流动负债 37,412,142.72 -37,412,142.72
应付职工薪酬 45,414,113.89 -1,398,478.86 44,015,635.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398,478.86 1,398,478.86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2013年12月31日
余额 金额 余额
递延收益 41,307,857.04 41,307,857.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307,857.04 -41,307,857.04
应付职工薪酬 49,733,562.20 -1,885,027.11 47,848,535.09
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885,027.11 1,885,027.11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
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均按财政部要求的时间执行,新准则的实施对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依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
公司执行新会计政策并执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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