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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神股份: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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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年度报
告期间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与
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认真参加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
各项提案,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对公司关联交易等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了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
对外担保情况。我们一年来进行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我
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
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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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提交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
       的审核,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
       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
       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14 年度,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所议事项全部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会议

                                    其中:
       独立董事                                   2、委托出   3、缺席次   参加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次数   1、亲自出
                                                     席          数
                                      席

  荆新
                           7           7             0            0            1
(离任)

  范仁德                   8           8             0            0            2

  肖志兴                   8           7             1            0            0

  薛     爽                1           1             0            0            1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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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
是的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按照法定程
序就公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共发表了专项的独立意见,具
体是:
    1.在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对以
下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3 年年报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预估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
    (4)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
意见;
    (5)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
见;
       (6)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
独立意见。
   2.在 201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对
提名王锋、张丽华、郑玉力、焦崇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提名范仁德、肖志兴、薛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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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 201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上对
董事长提名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六届
董事会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重点工作
    1.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充分利用独立
董事所具备的企业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积极履行职责,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内部审计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为公司发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
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会
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事项;对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及附注进行了审核,每个季度对公司定期报告以
及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做到了勤勉尽责;督促
和指导审计部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公司审计部有
序的开展综合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
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
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
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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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并督促审计工
作的如期完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 201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依据考核结果,核定了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的薪酬;对公司 2013 年年报所披
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出具了同意
的审核意见。
    2.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
式,及时了解轮胎行业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到公司进
行现场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
公司管理层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的资料,以此做出专业的独立判断,针对发现的问
题适时要求公司管理层给予回复。
    3.信息披露工作
    201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的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4.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014 年,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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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要求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广大股东合
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水平要具有合理
性,对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严格审阅,就
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核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制度》执行情况,积极配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工作,避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行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并能够有效运行。2014
年公司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
套指引,扎实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关
注、检查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督促管理层依法合规运
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控制能力。
    五、总体评价
    2014年,在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
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原则以及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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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 范仁德 肖志兴 薛爽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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