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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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2016年 2月 24日 ,风 公 司六届董事会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根据 《关于
在上市公 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及 《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 ,我 们 已全面知晓并认真审阅 了提交公 司六届董
事会八次会议 审议的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基 于
独立判断立场 ,现 就上述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
1、 本次 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间,公 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组 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
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各项工作 ,公 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 ,
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 时履行披露义务 ,并 根据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
定 ,在 停牌期 间每 五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 告 ;
2、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 涉及相关事项较多 ,相 关的审计 、评
估 、财务顾 问等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一定时间,重 大资产 重组方案的
商讨 、论 证等工作尚未完成 ,本 次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
3、 为避免造成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公 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
请公 司股票 自 2016年 3月 5日 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0日 ,不 存在损
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
4、 审议本项议案时,相 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
件和 《公 司章程》 的规定 ,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我们对本
项议案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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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页无正文 ,为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 牌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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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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