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6-03-22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材料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3 月 21 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
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知晓
并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
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
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
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相关的
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方面的工作还需一定时间,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组尚存在
不确定性;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材料
3、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6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
4、审议本项议案时,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我们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材料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志兴: 薛 爽: 杨一川:
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