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关于美国对中国非公路轮胎实施“双反”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10-27
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7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对中国非公路轮胎实施“双反”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美国关于非公路轮胎“双反”进展情况
2007 年 6 月,美国帝坦轮胎公司和美国劳工联盟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
贸易委员会递交了申诉书,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特定新型充气非公路用轮胎(以
下简称“非公路轮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调查。2008
年 9 月,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2014 年 1 月,美国国际贸易委
员会做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轮胎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美国时间 2016 年 10 月 6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轮胎
做出第七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在本次复审初裁公布之前
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 13.92%,反补贴税率为 5.65%。在美国商务部本次初裁中,
本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 105.31%。
二、美国“双反”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美国本次“双反”主要针对的是“原产于中国的特定新型充气非公路用轮胎”,
就本公司而言,2015 年公司生产的非公路轮胎出口至美国市场的收入占公司总
收入的比例不到 1%,影响较小。公司今后将加大产品结构、市场结构调整力度,
减少美国“双反”对公司经营影响。
三、风险提示
美国“双反”行政复审初裁税率并不立即发生效力,最终发生效力的是此次
复审终裁税率。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