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7-03-25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
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纳入重组范围的标的资产可能涉及
境内、境外多宗资产,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对重组方案进一步论证、沟通和
协商,且本次重组方案尚需履行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批程
序,预计无法按期复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继续停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不
超过 1 个月。
三、鉴于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在董事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