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30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15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3 月 19 日,公司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送达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
2017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00,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忻平先
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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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274,143,661.88 元,按 10%比例计提盈余公积金,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
润,扣除 2016 年发放的 2015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29,369,646.15 元。
公司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62,413,2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00 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 56,241,322.20 元,
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173,128,323.95 元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6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白忻平、焦崇高回避表决)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
事郑玉力回避表决)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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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公司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将向以下主要银行申请总额为 98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单位:万元/人民币
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使用单位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23,000 1年
中国银行太原滨河支行 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20,000 1年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 2年
中国建设银行焦作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27,000 2年
建行太原学府街支行 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35,000 1年
工商银行焦作解放路支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1年
中国农业银行焦作站前路支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1年
交通银行焦作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年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 23,000 1年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年
中原银行焦作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1年
光大银行焦作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3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1年
招商银行郑州紫荆山路支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年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年
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20,000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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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焦作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1年
中信银行焦作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1年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10,000 1年
洛阳银行焦作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年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年
汇丰银行郑州分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00(美元) 1年
浦发银行太原分行 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20,000 1年
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20,000 1年
民生银行青岛分行 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 10,000 1年
青岛银行青岛分行 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 5,000 1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98 亿
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
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以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
以上授信期限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
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董事
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每笔业务具体
融资金额及期限均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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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会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本年度股东大会至下年度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聘请协议及相关费用。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关联董事白忻平、焦崇高回避表决);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中的第一、三、四、五、六、十、十二、十四、十五项尚须提交公
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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