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4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63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忻平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 2017 年半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编制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 2017 年半年报)》及
其摘要。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补充 2017 年半年报)》及其摘要将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忻平、焦崇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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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 2017 年 1-6 月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报告的议案》
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
2017 年 1-6 月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23686 号)、《备考审阅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86 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 2017 年 1-6 月的《审计报告》(普华
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377 号)。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忻平、焦崇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
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及全体董
事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向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及全体董事对前述
文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说明》将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忻平、焦崇高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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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原公司财务总监柯文(Steven Martijn Knol)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
孙亮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将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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