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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3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审议《关于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由于《资产注入协议》交割的先决条件未满足,而交易各方未能就《资
产注入协议》先决条件的截止日期延期事宜达成一致,未能签署资产注入协议之
补充协议以对《资产注入协议》先决条件的截止日期进行延期,《资产注入协议》
已经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自动终止,本次交易的法律基础已不存在,导致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无法按照原定方案继续推进并实施。截至目前,审议通过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已逾期失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无法继续推进和实
施,故决定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材料。本次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
请文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对公司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
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撤回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薛爽                      杨一川                  吴春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