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托管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终止对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股权托管,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 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终止协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对桂林倍利 轮胎有限公司股权托管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薛爽 杨一川 吴春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