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5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关于与途普贸易(北京)有限
公司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接受途普贸易(北京)
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之第一修正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接受
Prometeon Tyre Group S.r.l.公司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之第一修正案的议
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生产相关轮胎产品,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基于
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上述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薛爽 杨一川 吴春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