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2020-11-17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6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 原实施细则“第十条”修订如下:
修订前: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修订后: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七)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对依法治企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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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二、新增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内容如下: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对依法治企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
包括:
(一)推进公司法治建设,监督公司依法治理情况,预防公司重大法律风险;
(二)有关法治建设及依法治理的其他职责。
其他各条款的序号依次顺延。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根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
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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