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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神股份: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04-06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7 日和 2019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8 日、2019 年 7 月 24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
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6,585,1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4.42 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585,100 股,占公司
非交易过户时总股本的 1.1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期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编号:临 2019-059)。
    2.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19 年 8 月 15 日)起计算。

    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 1,026,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14%。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规定,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处置股票。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19 年 8 月 15 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
当期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
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全部分配完
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
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或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 6 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全部分配
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