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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神股份: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1-06-03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 “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子公司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
转让的 High Grad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持有的 Prometeon Tyre
Group S.r.l. 3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其中: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有关报批事项,已在《风神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
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相应股权,交易对方合
法拥有该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该
等持股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
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核心竞争力,从而有利于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
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