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关于 2021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 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吴春岐 许艳华 徐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