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关 于 2022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 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 见》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徐宗宇 焦崇高 许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