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8-10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
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将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期满。
2018 年 1 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目前尚处于待核准阶段,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即将到期,
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以
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除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
长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
事宜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