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关于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9-01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
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经公
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单银木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年初预计超出部分属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
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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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
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情况
公司六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导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了预
计金额,现对超出部分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2018 年 2018 年实际
关联人
易类型 易内容 预计金额 发生总额
购买商品 安装材料 杭州顶耐建材有限公司 300.00 337.24
购买商品 安装材料 杭州艾珀耐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0.00 329.36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 杭州冰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0.00 559.30
购买商品 安装材料 东莞市艾珀耐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0.00 2.4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顶耐建材有限公司(下称“顶耐建材”)
①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6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建华
企业住所:萧山区时代广场 3 幢 1 单元 1302 室
经营范围:经销:金属材料、五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
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
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单银生先生及其配偶为顶耐建材的实际控制人,单银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顶耐建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顶耐建材购买商
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③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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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州艾珀耐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艾珀耐特工程科技”)
①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66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单娇瑜
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苎东村
经营范围:装饰工程的研发;采光板,防腐板,天花板,彩钢板,铝板,不
锈钢板,环保、节能新型建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安装(限上门),相关钢结构围护
系统的设计、安装(限上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单银生先生及其配偶为艾珀耐特工程科技实际控制人,单银生先生为本公司
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艾珀耐特工程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
向艾珀耐特工程科技购买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③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杭州冰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下称“冰玉建筑”)
①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单天江
企业住所:萧山区衙前镇浙江纺织采购博览城 13 幢 16 号
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建筑幕墙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机电
设备安装(限上门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单天江先生及其配偶为冰玉建筑实际控制人,单天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
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冰玉建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冰玉建筑接受劳
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③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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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市艾珀耐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艾珀耐特”)
①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单银生
企业住所:东莞市洪梅镇乌沙村
经营范围:产销:强化玻璃纤维聚脂板。
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单银生先生为东莞艾珀耐特实际控制人,单银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
先生的弟弟,因此,东莞艾珀耐特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东莞艾珀耐特购
买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③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安装材料或接受劳务,与上述关联人
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
场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如果既没
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年初预计超出部分属向关联
人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
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未因此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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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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