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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萧钢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九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六届九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公司超出 2018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部分是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导致,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常规情形,定价
依据真实、充分,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超出预
计部分提交董事会审议确认,可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往来,增强交易双方约束力。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与公司关联人杭州浩合螺栓有限公司、
杭州顶耐建材有限公司、杭州艾珀耐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杭州艾珀耐特工程科
技有限公司、杭州冰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及东莞市艾珀耐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发
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是发挥公司与关
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
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
诚信的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竺 素 娥          张 耀 华          李 有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