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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2-04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3-00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已足额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 亿元。
●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866 号)核准,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15,373,74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5,373,74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8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831,342,640.26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12,818,308.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818,524,331.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
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1/4
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杭萧钢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的情况,也
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及
数智化管理示范基地项目”于 2020 年 08 月 12 日取得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行政审批
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20-330155-33-03-155653),
“智能制造、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取得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
经济和信息化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1-330109-07-02-185580)。
      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号                                                金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
 1     杭萧钢构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
       创新、智能制造及数智化管理示   223,775.08      90,000.00          58,852.43
       范基地项目
 2     智能制造、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    10,000.00      10,000.00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合计                 253,775.08      120,000.00         81,852.43

      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999.69
万元,投资进度为 28.1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9,023.2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等的净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
周期,因此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仍处
                                                                                     2/4
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随时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
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
原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
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
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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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备查文件
    1、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杭萧钢构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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