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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云股份: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补充说明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8-026),经事后审核,因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定理解有误,现对原公告进
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监管工作函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2445 号),
要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抓紧推进重组工作,尽早披露重组预案,及时、准确、完
整、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申请复牌交易。

    整改措施:收到该监管工作函后,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积极推动重组各项工作的进行。由于此次重大
资产重组需履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批程序,相
关决策程序所需时间较长。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
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股票继续停牌。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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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并
进行了对外公告,并及时申请复牌交易。

    (二)口头警示

    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给予的
口头警示通报,口头警示主要内容为:“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 2016
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预计 2016 年公司累计政府补助 2,156.99 万元,占
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5.69%。公司未在政府补助累计金额达到上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10%时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 条等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业绩快报称,初
步测算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715.1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0.68%。利润增
长超过 50%,且公司未能在 2017 年 1 月 31 日前进行业绩预告,违反了《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3.1 条等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持
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加强了内部信息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反馈。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
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
及时性,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公司对上述补充说明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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