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出具安慰函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出具安慰函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出具安慰函,有利于保证 其有足够的资金继续开展业务,满足其持续运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向下属子公司 出具安慰函,相关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 傅继军 郑元武 马朝松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