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的独立意见2021-01-0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通过
互保促进子公司资金高效循环,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求;同意控股子公司之
间互相担保,相关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
傅继军 郑元武 马朝松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