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公司目前对部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即将到期。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继续为部分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同时 结合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对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及期限没有超出公司所能承受的风险范 围,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调整对部分子公司担保的额度及期 限,相关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 傅继军 郑元武 马朝松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