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80 公司简称:凌云股份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凌云股份 60048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超 王海霞 电话 0312-3951002 0312-3951002 办公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电子信箱 lichao@lygf.com wanghaixia@lygf.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7,042,460,600.78 16,008,737,137.72 6.46 归属于 上市 公司 股东的 4,829,705,794.29 4,717,127,069.95 2.39 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7,886,737,970.94 5,491,064,128.06 43.63 归属于 上市 公司 股东的 135,349,669.69 -32,640,447.92 514.67 净利润 归属于 上市 公司 股东的 扣除非 经常 性损 益的净 119,419,464.19 -46,149,830.32 358.76 利润 2 经营活 动产 生的 现金流 -52,013,625.53 -509,394,603.67 89.79 量净额 加权平 均净 资产 收益率 2.84 -0.71 增加3.5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6 4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6 40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9,47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3.47 256,159,956 0 无 0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2.77 97,695,855 0 无 0 宁波宝盛大昌国际贸易有限 未知 2.21 16,939,369 0 无 0 公司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2 13,164,503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未知 1.57 11,999,482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未知 1.19 9,099,980 0 无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 未知 0.76 5,780,925 0 无 0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远见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 未知 0.70 5,349,311 0 无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 未知 0.66 5,014,636 0 无 0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未知 0.63 4,821,723 0 无 0 投资基金 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 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3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率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8 凌工业 2018 年度第一期 101801037 2018-09-04 2021-09-06 500,000,000.00 4.78 MTN001 中期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58.35 57.3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4.84 10.21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