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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22-01-0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作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有关事宜进行了
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一、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冯浩宇、戴小科、何瑜鹏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
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
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二、同意聘任冯浩宇、戴小科、何瑜鹏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傅继军         郑元武        马朝松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