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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良节能: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1-13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114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担保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5,25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
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1-078、2021-080 及 2021-084)。
    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
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或合称“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权转
让协议》。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同日公司与债权人签署了《保证合同》以
确保承租人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偿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的义务。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承租人情况

    公司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缪文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MA13U5HQXC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翠湖路 35 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
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
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
批的货物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科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418.09
          负债总额                                           55,407.75
          净资产                                             89,010.34
          营业收入                                                 475.66
          营业成本                                                 360.70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二)债权人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30376339
   成立日期:2013-12-10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6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 200 号铭海中心 2 号楼
-5、6-612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之《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承租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5,250万元
    3、担保范围:承租人在《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
的费用。
    4、保证期间: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
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5、合同生效:本保证合同在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6、争议解决:在本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保证合同所发生的或与
本保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一
致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售后回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物件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转移至乙方之前,甲
方对租赁物件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租赁
物件的使用权。
    2、租金:租金日、每期租金金额测算参考合同附件《租金偿还测算表》, 具
体以甲方发送的《起租通知书》/《租金变更通知书》为准。
    3、租赁期限:租赁期间共 24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保证金:本合同保证金金额为 250 万元,保证金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
乙方应付的任何租金、利息、违约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所有乙方应付款
项。甲方有权以保证金冲抵乙方对甲方的任何欠款。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并于本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后
生效。
    6、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有管辖权的法
院提起诉讼。


    五、《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之《所有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买方(甲方):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租赁物协议价款:5,250 万元
    2、租赁物件:真空泵机组、配电控制设备、直流电源等。
    3、支付方式:本合同分两次进行支付。
    第一笔协议价款:金额 5,000 万元;第二笔协议价款:金额 250 万元。
    4、协议生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事宜签署本
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于《售后回租赁合同》生效后生效。
    5、争议解决:对于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疑义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有管辖
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2,772.64 万元(含本
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7.41%。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