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 号)文件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83 万 手(2,8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0,000,000.00 元,扣除直接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4,063,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805,937,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8]第 ZK10254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 的专项账户,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并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 28.30 亿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18,903.36 10,400.00 2 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18,122.57 12,400.00 3 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70,835.64 62,500.00 4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F 区项目 368,363.40 197,700.00 合 计 476,224.97 283,0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 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专项说明 第1页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额为 288,741,578.9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拟置换金额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名称 31 日止以自筹资 号 资总额 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104,000,000.00 65,318,528.70 65,318,528.70 2 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124,000,000.00 61,168,156.41 61,168,156.41 3 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625,000,000.00 60,254,893.86 60,254,893.86 4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 1,977,000,000.00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场 F 区项目 2,830,000,000.00 288,741,578.97 288,741,578.97 合 计 四、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专项说明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