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福能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能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19-04-2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 号)文件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83 万
       手(2,8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0,000,000.00 元,扣除直接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4,063,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805,937,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8]第 ZK10254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
       的专项账户,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并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 28.30 亿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18,903.36          10,400.00

         2     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18,122.57          12,400.00

         3     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70,835.64          62,500.00

         4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F 区项目                    368,363.40         197,700.00

                              合    计                          476,224.97         283,0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
       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专项说明   第1页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额为 288,741,578.9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拟置换金额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名称                               31 日止以自筹资
        号                               资总额
                                                           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104,000,000.00         65,318,528.70       65,318,528.70

         2    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124,000,000.00         61,168,156.41       61,168,156.41

         3    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625,000,000.00         60,254,893.86       60,254,893.86

         4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
                                     1,977,000,000.00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场 F 区项目
                                     2,830,000,000.00        288,741,578.97      288,741,578.97
                    合      计



四、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专项说明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