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福能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师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
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共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立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执业时间 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琦 2006 年 2006 年 2006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白露 2020 年 2015 年 2020 年 2016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丁晖 2001 年 2001 年 2001 年 2018 年
⑴项目合伙人张琦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⑵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6 年-2019 年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组成员
⑶质量控制复核人丁晖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20 年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⑴在参照 2019 年度审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公司经营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含税),合
计 210 万元(含税)。
⑵为保持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议
续聘立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上年度收费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
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立信洽谈确定 2021 年度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会暨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和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
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公司
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
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支付给该所的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三)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