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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能股份:福能股份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海创)
利用各自优势,合作开发福海创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由配售电公司负责承担全
部投资,并拥有其投入设施的所有权,福海创提供场地和部分设施,项目运营期限为25
年,投资总额约1.13亿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约9.18%。在合作期
内,所发电能优先供应福海创使用,电费结算参照国家电网与企业的结算度电电价,前
10年按电网结算的度电电价的95%结算,从第11年开始,按电网结算的度电电价的90%结
算。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25年结算电费约为3.27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
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配售电公司拟与关联方福海创签订《福海创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建设、运营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以实际
安装容量为准)及开展售电等事宜。该项目由配售电公司负责承担全部投资,并拥有其
投入设施的所有权,福海创提供场地和部分设施,项目运营期限为 25 年,投资总额约
1.13 亿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约 9.18%。在合作期内,所发电能优
先供应福海创使用,电费结算参照国家电网与企业的结算度电电价,前 10 年按电网结
算的度电电价的 95%结算,从第 11 年开始,按电网结算的度电电价的 90%结算。根据该
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 25 年结算电费约为 3.27 亿元。
    (二)配售电公司为充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与福海创利用各自优势,拟合作开发
福海创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福海创供应绿色电力,增加配售电
公司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和投资收益。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除关联董事周朝宝先生、程元怀先生
和张小宁先生回避表决外,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亦未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福海创同属间接持有公司 60.29%股份的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福海创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MA2YNG3G0P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84 号
    法定代表人:李邦雄
    注册资本:1,148,83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消防技术服务;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
品经营;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
检验检测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签订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模式及期限
    福海创位于福建省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约 290 公顷,可供开发建设分布
式光伏项目的厂区闲置屋顶及空地区域广阔。经双方协商,拟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合作
开发福海创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售电公司负责承担全部投资,并拥有其投入设施的
所有权,福海创提供场地和部分设施。项目运营期限为 25 年,在合作期内,所发电能
优先供应福海创使用。
    (三)售电费用及支付方式
    电费结算参照国家电网与企业的结算度电电价,前 10 年按电网结算的度电电价的
95%结算,从第 11 年开始,按电网结算的度电电价的 90%结算。福海创按月根据实际光
伏用电量向配售电公司支付电费。
    (四)履约能力分析
    福海创为依法存续的企业,不存在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配售电公司为充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与福海创利用各自优势,拟合作开发福海创
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福海创供应绿色电力,增加配售电公司光
伏发电装机规模和投资收益。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
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
目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朝宝先生、程元怀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配售电公司拟与关联方福海
创利用各自优势,合作开发福海创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遵循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
朝宝先生、程元怀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规范,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