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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能股份:福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
    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
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
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的会计处理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即追溯至 2021 年 1 月 1 日,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
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比较报表。
    (一)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上期
 期初净资产                                                       12,804,290.77
      其中:留存收益                                              12,804,290.77
 净利润                                                          127,794,538.90
 期末净资产                                                      140,598,829.67
      其中:留存收益                                             140,598,829.67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项    目                                                                     上期
 主营业务收入                                                      78,536,863.80
 主营业务成本                                                       3,263,624.41
 投资收益                                                          52,521,299.51
 净利润合计                                                       127,794,538.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910,651.61
            少数股东损益                                           36,883,887.29

      注:投资收益 52,521,299.51 元,系联营企业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追溯调整,
公司按权益法核算产生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
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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