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专项说 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6.79 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外担保的有 关规定,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琰、温步瀛、童建炫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