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福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5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周朝宝先生、副董事长程元怀先
生和独立董事潘琰女士、温步瀛先生、童建炫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潘琰女士担
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委员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
(一)年报编制期间会议召开情况
1.2022 年 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年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暨审计
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就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直接沟通
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及总体安排。
2.2022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年报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暨审计委
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1)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情况,
审阅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形成决议;(2)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4)审议《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审议《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6)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 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审议《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
告》;(9)审议《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
的议案》;(10)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审议《关于制定<关联方
资金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12)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13)审议《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4)听取《独立
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15)听取《关于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16)听取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17)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对 2021 年的工作总结和 2022 年
的工作计划。
(二)其他时间会议召开情况
1.2022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增加与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2022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子
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关于与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煤炭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任的 2021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其未在公司获取除法定审计费用外的任何利益,立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的相互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
能力,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21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服务费用为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 60 万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
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
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我们认为立信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
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内审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按审计规范流
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
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均予以认真审核,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并将结论意见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
断依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监督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并执行规
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范企
业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五)负责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
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
其他沟通方式积极进行协调,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对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
人员进行沟通,在审慎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和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审查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潘琰、周朝宝、程元怀、温步瀛、童建炫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