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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信威: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2019-07-12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19-078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的
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 关于海外业务担保情况相关风险: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海外业务签署订
单总金额为 21.99 亿美元及 29.64 亿元人民币,共确认收入 131.69 亿元人民币(16.90
亿美元、25.18 亿元人民币),累计回款 9.52 亿美元及 29.25 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为
7.38 亿美元及 0.2 亿元人民币。公司和金华融信为海外项目共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合
计 125.66 亿元人民币,近期,柬埔寨项目、乌克兰项目、俄罗斯项目、尼加拉瓜项
目、巴拿马项目的部分合作银行发生担保履约,公司提供担保的部分保证金被划转,
合计金额为 56.90 亿元,剩余保证金 68.76 亿元尚未履约。
     (2) 关于海外业务项目情况相关风险: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已拓展的海外项
目运营及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各项目进展延后了 2-4 年各海外项目的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后陆续到期,经与银行沟通,原计划可以通过续贷的方式进行还款,且
海外项目运营商及相关方从 2020-2022 年开始靠自身运营能力开始陆续还款。但近
期,银行对部分海外项目进行担保履约,公司提供担保的部分保证金被划转,合计金
额为 56.90 亿元,剩余保证金 68.76 亿元尚未履约。后续不排除有其他金融机构扣划
保证金进行担保履约的风险。
     (3) 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如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 2019 年无实
质性进展,将直接导致公司的担保能力在 2019 年不能恢复,买方信贷业务在 2019 年
将无法持续进行,相应的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收回,同时公司将承担担保义务,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较大负面的影响。
     (4) 关于公司债偿和流动性风险: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项有息负债
合计 94.20 亿元,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借款 24.99 亿元,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借款 17.56
亿元,发行债券本金(公募)19.97 亿元,发行债券本金(私募)13.77 亿元,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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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11.8 亿元,非关联单位借款 0.65 亿元,关联单位及自然人借款 2.48
亿元,非关联自然人借款 2.99 亿元。涉及交叉违约的金额为 76.94 亿元,已经到期且
正在协商展期的金额为 21.01 亿元。若公司特殊的内外部环境不能按照预期得以有效
改善,未来公司将不能有效降低现金质押担保的比例,或者出现买方信贷客户无法归
还贷款情况,公司可能面临担保代偿风险及资金压力上升,从而进一步加剧公司流动
性的问题。
       (5)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公司尚未取得乌克兰政府的反垄断审查批复,
公司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尚未解决,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面开
展,后续工作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6) 暂停上市的风险:2018 年年报披露后,公司同时触发了两个退市风险警示
条件:a、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
值;b、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信威集
团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者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7) 关于预计负债和相关减值的风险: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认为提供担保的
或有义务不满足会计准则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公司 2018 年度未计提预计负债。年
报披露日后,在公司无法预测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将公司及金华融信担保保证金进行
扣划,用于担保履约,公司担保能力下降情况有所加剧,公司认为部分扣划行为与有
关约定不一致。同时,公司自第一笔担保履约发生开始,结合公司年报披露日后的变
化情况,对公司担保事项及海外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重新进行评估并计提预计负债,
并对应收账款、存货等与海外项目相关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可能就相关资产进行减
值。
       (8) 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设计事项的风险:我们无法判断公司未确认相关预
计负债的原因是否合理,以及无法判断其依据是否充分;我们无法判断公司对乌干达
等项目未确认收入未来的可实现性的评估的相关回复是否合理,我们无法判断公司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回复是否合理,未能取得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
们无法判断公司减值测试过程是否合理,以及无法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是否适当;我们
无法判断公司对相关其他应收款减值测试的过程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我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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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判断公司对与网络通信业务相关的存货是否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回复是否
真实、合理;我们无法判断公司 2018 年计提相关 0.58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9) 关于北京信威减值测试的风险:根据公司前次重组的相关约定,业绩承
诺期限届满时,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信威进行减值
测试,目前公司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尚未完成,无法确定北京信威是否已发生减值。
     (10)   关于 股权 的风 险提 示: 公司 实际 控制 人 王 靖先 生持 有公 司股 份
29.3%,已全部质押。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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