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和《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进行担保。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0,期末余额为 0。 独立董事:万国华 周晓苏 俞雄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