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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9-03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

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信息智能两化

融合建设项目的议案。
    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为实现

设备互联互通,信息数据及时有效采集,数据集中储存管理,解决信

息采集与备份不便问题,拟投资实施信息智能两化融合建设项目,在
已完成的 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搭建基础上,继续建设

SCADA 二期工程和 MES(生产过程执行系统)一期工程,更新部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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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辅助生产设备,实现生产管理的信息化。该项目投资约 4900 万

元,由金耀药业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

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张杰、李静、袁跃华、任石岩、姚克挺、王立峰属于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万国华、周晓苏、俞雄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经有审批权限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核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
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董事张杰、李静、袁跃华、任石岩、姚克挺、王立峰属于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经有审批权限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核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

    (5)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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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

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

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
事宜。

    公司董事张杰、李静、袁跃华、任石岩、姚克挺、王立峰属于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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