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 与津药瑞达 (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与津药瑞达(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 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2.本次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3.由于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跃华先生、张杰先生 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议案。本议案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 边泓 万国华 俞雄 2020 年 6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