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提名 武胜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被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 3.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聘任武胜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 兼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俞雄 边泓 陈喆 2022 年 8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