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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0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向
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边泓先生、独立董事
陈喆女士、董事朱立延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边泓先
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亲
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
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如下:
    1.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
情况及 2022 年重点工作;(2)审议通过 2021 年度整合审计
方案;(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4)
审议通过 2021 年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情况及 2022 年审计计划。
    2.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审议通过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2)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
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
准备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天药 2021 年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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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情况的议案;(6)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8)审议通过《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报告》;
(9)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3.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季度报告。
     4.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审议通过公司半年度报告;(2)
审议通过 2022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报告》;(3)审议通
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医药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6.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次
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华”)是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
较好的服务,工作细致认真,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
意见,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2 年度
继续聘请中审华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单位。报告期内,我们
与中审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
他的重大事项。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对公司进
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
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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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3. 审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事项导致非标准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中审华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
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
成相关审计工作。
      6.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受让研发项目等
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审核,对公
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报告》进行了审核。
      7. 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
值》相关规定,对现有燃煤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了减值测
试,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燃
煤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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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 对湖北天药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药”)51%股权的交易事项
于 2020 年实施完毕。湖北天药 2022 年度实际净利润为
33,464,313.72 元 , 完 成 相 关 收 购 交 易 对 方 承 诺 业 绩
29,052,668.07 元的 115.18%,实现了 2022 年度业绩承诺。
湖北天药 2020-2022 年度累计净利润为 88,326,119.50 元,
完成相关收购交易对方承诺业绩的 73,747,007.20 元的
119.77%,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边泓       朱立延     陈喆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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