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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4-11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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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录
         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二、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三、2022 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 12

         四、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4

         五、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5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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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已经 2023 年 3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2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面对全球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
的领导下,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立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布局,
聚焦“价、本、利”的经营理念,多措并举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
生产质量,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2022 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36.8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0.62 万元;
出口创汇 12,788 万美元。
         (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信息披露是公司面向资本市场的一个窗口,是展示公司治理水平
的重要平台。公司 2022 年共披露了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73 份及
其他相关文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医药行业信息披露水平,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
中第六号医药制造的规定,更新细化了《药品研发、注册过程中需公
告信息表》,同时加强与公司产品部、质量管理部、子公司的沟通联
系,通过每周收集相关部门填报的表格,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在医药制
造行业披露方面的信息传递流程,及时披露了醋酸地塞米松片、重酒
石酸间羟胺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复方氨
基酸注射液(17AA-II)、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吸入用异丙托溴铵溶液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甲泼尼龙片、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盐
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中选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氟轻松、琥珀酸甲
泼尼龙原料药获得 CEP 证书等药品研发相关公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综合考评后,公司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依法合规召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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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6 次,董事参加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姓名       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会   通讯会   应参加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
                     事会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东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刘 欣         否        9         1          8       6             5               1
徐 华*        否        1         0          1       1             1               0
李书箱*       否        6         0          6       4             2               2
朱立延        否        9         0          9       6             2               4
陈立营        否        9         1          8       6             3               3
王立峰        否        9         1          8       6             5               1
俞 雄         是        9         0          9       6             0               6
边 泓         是        9         0          9       6             5               1
陈 喆         是        9         0          9       6             4               2
李 静*        否        2         0          2       2             0               2
翟 娈*        否        2         0          2       2             2               0
张 平*        否        4         0          4       3             0               3
 注:1.徐华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
 董事。2.李书箱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为董事。3.公司原董事李静女士、翟娈女士均于 2022 年 5 月因工作变动原因
 辞去董事职务。4.公司原董事张平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于 2022 年 10 月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责,认真履行诚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在会议决策过程中,
 公司董事仔细审阅有关会议材料,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发
 表自己的看法,审慎投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合规、合理。董事会
 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2022 年经营计划草案》等事项监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通过审议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充足公司的
 资金来源;通过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充分利用
 远期结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外汇期权类产品的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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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董事会将权限以外的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审议通过。
         (四)履行更名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变更及时合规
         2022 年 10 月,为更好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定位,发挥品
牌价值和聚集效应,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名称由“天津天药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A 股证券
简称由“天药股份”变更为“津药药业”。公司及时准确履行相关程
序,确保各项决策依法合法,圆满完成了更名的相关工作。
         (五)完成股权激励回购,及时变更股本信息
         2022 年 6 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未成就,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
销 1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298.4 万股,同时
回购注销 9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70 万股,以上合计
368.4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于 2022 年 8 月完成,及时更新了公司的
股本信息,确保工商登记变更顺利完成。
         (六)发挥独立董事专长,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独立董事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
势,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为公司的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规
划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规范内控管理,优化制度建设
         2022 年,公司董事会着力推进公司内控体系的优化,努力建立
以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的内控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内控及财务报表进行审查,确保公司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与法律
法规更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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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规范治理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支撑。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多次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完善,提升公司治理合规性,降低了公司治理制度风险。
         二、2023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 年,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
经济形势和医药行业市场环境的情况下,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
势,争取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平稳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优化公司规范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充分发挥其战略决策核心作用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能,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继续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证券从业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做到公司治理结构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内控制度
建设,推进内控管控流程,坚持依法治企,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
持续发展。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
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
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适时、妥善的安排券商、机构投资者
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工作。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积
极召开业绩说明会,架起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便于广大投资者
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深化人才升级与激励
         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盘活企业人才资源,激
发公司发展潜力与活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公司中
长期激励约束机制,采用多元化的激励方式,将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
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实
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四)助推改革实践新发展
         公司原料药和制剂两大业务板块在药品研发、国内外市场开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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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仍有较大空间,产品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布局。公司将继续推进
企业改革,发挥“津药”品牌价值和聚集效应,以高端产品带动、高
端市场开拓、全面高效管控为用力方向,围绕甾体激素和氨基酸两大
类药物,发展原料药和制剂两大板块,拓展国内和国外两大市场,致
力于成为甾体激素专家和氨基酸行业领跑者。
         (五)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等全产业链的行业地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
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
股东,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履职尽责,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全面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服务
客户,奉献社会。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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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已经 2023 年 3 月 28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
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资
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
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
草案》等 11 项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的议案》。
         (四)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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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八)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共6次,列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共9次,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
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
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
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共修订《公司章程》三次,根据《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
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时恪尽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地检查,认为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
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上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执行,并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状况。
         四、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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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均出具了独
立意见,无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信息
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
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 检查限制性股票回购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相关条款的
规定,鉴于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以及 9 人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 119 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298.4 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因工作调整等
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70 万
股。以上合计 368.4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注销完成。关于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审议程序依法合规,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
益的情形。
          六、 检查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检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措施清单及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局、城市管理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下发的《关
于加快实施热电厂供热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辖区燃煤锅炉关停整合的
通知》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耀生物”)的燃煤锅炉及其附属设施不再符合运行标准,于 2022 年底
前关停。为准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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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金
耀生物现有燃煤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认
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八、 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
上,审阅了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
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
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
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
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九、 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
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恪尽职守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等相关方的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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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2 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已经 2023 年 3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营业收入             3,688,929,933.07      3,748,664,558.25                 -1.59    3,116,847,82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5,406,176.48        48,668,018.75              -27.25          33,978,830.4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3,048,732.97        37,197,466.05              203.92          52,735,136.5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53,524,527.95    316,889,762.44                 106.23       346,884,942.34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2年末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72,508,434.31      2,993,025,404.28                 -0.69    2,991,518,554.07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6,650,699,943.31      6,345,015,010.16                  4.82    6,176,059,509.38

2.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45               -28.89              0.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45               -28.89              0.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04            0.034               205.88              0.048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             1.62    增加 0.43 个百分点              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79             1.24    增加 2.55 个百分点              1.75
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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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
                                                            (如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适
                                                            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85,922.34              -57,306.45        -200,49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5,314,538.97           13,722,624.64     35,792,952.25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64,760,459.98                     0.00             0.00
项资产减值准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0.00                     0.00    12,620,777.82
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411,597.33            1,885,322.83    -44,013,483.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31,940.75             1,173,925.01      5,404,480.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932,824.94            2,906,163.31     17,551,577.26
合计                                       -77,642,556.49           11,470,552.70    -18,756,306.15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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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已经 2023 年 3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56,451,168.44 元。公司
董事会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
(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6,362,680 股,
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10,963,626.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比例为 30.97%,剩余 845,487,541.6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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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已经 2023 年 3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要求,以及中
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公司编制完成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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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已经 2023 年 3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36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6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32 亿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6.11 亿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3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214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8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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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年度职业风险基金:2,007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自律处分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是否仍
处理处       处理处罚决定                              处理处罚机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决定名称                                    影响目
罚类型           文号                                      关         日期
                                                                                   前执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                     所(特殊普通合伙)、庾自
            决定书〔2020〕                             广东证监局   2020/3/4         否
管措施                     斌、吴英达采取出具警示函
            26 号
                           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      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0〕4 号(中审华会    福建证监局   2020/9/14        否
  罚        书〔2020〕4 号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姚运海、贺诗钊)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                     所(特殊普通合伙)、梁筱
            决定书〔2020〕                             安徽证监局   2020/9/14        否
管措施                     芳、金益平采取出具警示函
            15 号
                           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                     所(特殊普通合伙)、张乾
            决定书〔2021〕                             贵州证监局   2021/1/5         否
管措施                     明、周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1号
                           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      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1〕3 号(中审华会    安徽证监局   2021/6/7         否
  罚        书〔2021〕3 号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梁筱芳、金益平)
            银行间债券市   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
                                                       中国银行间
自律处      场自律处分决   决定书〔2022〕15 号(中审
                                                       市场交易商   2022/6/24        否
  分        定书〔2022〕15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协会
            号             合伙)、梁筱芳、金益平)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                     所(特殊普通合伙)、路剑                 2022/11/1
            决定书〔2022〕                             广东证监局                    否
管措施                     平、胡咸华采取出具警示函                     4
            175 号
                           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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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是否仍
处理处       处理处罚决定                            处理处罚机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决定名称                                  影响目
罚类型           文号                                    关         日期
                                                                                 前执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股转会计监
自律监      全国股转公司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管函〔2022〕 2022/12/5        否
管措施      会计监管部      会计师路剑平、胡咸华采取
                                                         6号
                            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学兵,2010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1 年经轮换后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
  从事审计工作,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融资申报审计、重
  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繁萍,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中审华负责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7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 年预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4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合计 104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系按照中审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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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计服务所需工作工时和工时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时根据审计
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工时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
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4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为 40 万元,合计 104 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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