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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欣资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8-145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等一系列议案。2018年12月1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鹏欣环球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7)及《鹏
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44)。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8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8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9%。本次
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41号101室
    2、申报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27日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1677397
    5、传真号码:021-6242911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